欢迎访问 安监法治网!

当前所在:网站首页> 技术装备 >鄯善县: 把“纪法课堂”搬到庭审现场

鄯善县: 把“纪法课堂”搬到庭审现场

发布时间:2022-12-13 作者:佚名 来源: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

  为进一步提升纪法思维和纪法素养,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纪法意识、程序意识、证据意识。日前,鄯善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、机关相关部室、派驻纪检组等20余纪检监察干部组成的“学习观摩团”,参加了县人民法院开展旁听 “县粮油收储(销售)公司原法定代表人、董事长朱某贪污受贿罪一案”庭审活动。

  “现场旁听庭审,观摩证据出示、质证、辩论,不论从法庭程序、还是举证质证、量刑辩论,都充分体现了法律的严谨性、逻辑性,这也启示了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在收集证据时,要更加注重证据的客观性、关联性、合法性,必须坚持‘事实清楚,证据为王’,以扎实、无可辩驳的证据链,让审查调查对象认罪伏法……”鄯善县纪委监委年轻干部蔺青龙在参加旁听庭审后对纪法衔接、法法贯通的要求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。

 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,庭审秩序井然有序,纪检监察干部们聚精会神,专注聆听,直观地了解到朱某如何从一名普通职工一步步走向领导岗位,又如何从“一把手”一步步走向犯罪的深渊。正如朱某在忏悔中说道:“我的成长经历之顺让无数同龄人羡慕,但我却最终没有抵挡住金钱、利益的诱惑,原有的人生观、价值观在不知不觉中产生了动摇,最终造成我没有把握好自己,跌进了万劫不复的罪恶深渊……”

  “第一次到法院旁听庭审,对我的触动很大,现场聆听公诉人和辩护律师的辩论,让我对贪污受贿罪案件的证据特点和数据要求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,对我今后查办案件有很好的指导意义。”谈到参加庭审的感想,该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干部宋婷婷深有感触地说。

  “一个实实在在的案例胜过一大堆道理,组织安排纪检监察干部旁听案件庭审,把‘纪法课堂’搬到庭审现场,是我们县纪委监委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依纪依法工作本领,提升运用法治思维、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业务学习方式之一。”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,下一步,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庭审旁听机制,通过“庭审大课堂”以案释法、以听促学,使纪检监察干部成为纪法融合贯通的过硬人才队伍。(鄯善县纪委监委 张甫军︱责任编辑代光辉)

  


原文链接:http://www.xjjw.gov.cn/show/463-158870.html
[免责声明]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,仅供学习交流使用,不构成商业目的。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涉及作品内容、版权和其它问题,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,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。

友情链接:

住建项目| 本网招聘| 本网概况| 联系我们| 会员服务| 网站地图| 免责声明| 投稿服务|

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,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。安监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。
本网部分转载文章、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,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。

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

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

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| 政讯通-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

安监法治网 ajfz.org.cn 版权所有。

联系电话:010-56232582 13391776757 010-56278284 13366461258 010-53386795
监督电话:18610822936,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:010-57028685

第一办公区: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;第二办公区 :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

邮箱:qgzfyjsfzdyzx@163.com  客服QQ:321579164 通联QQ:3115014313